一九九二年九月初,在阿拉斯加野外一部廢棄的巴士裡尋獲一具男屍,經調查後發現,這是一名來自華府的大學畢業生、社會新鮮人:克里斯多福.麥克肯多斯(Christopher J. McCandless)。生前他的家境富裕、前程似錦,但他卻拋棄這些令人稱羨的一切,捐出存款,燒掉現金和證件,改名換姓,深入阿拉斯加的蠻荒,企圖從此流浪歸隱,過著與世隔絕的日子,不料最後竟然因為誤食毒草,從此踏上黃泉路,遂成為美國震驚一時的新聞,這則故事後來著作成書並拍成電影,名為「阿拉斯加之死」(Into the Wild)。
流浪的人經常容易獲得欽佩,人們多半認為他們擁有足夠的勇氣去嘗試新鮮的事物,敢於出走、跨越,但其實對於這些流浪者而言,回到人群中反而是一種無比艱難的挑戰,面對家庭或人際關係的時候經常是脆弱的。據稱,本事件的主角克里斯是位善良且聰明的人,他飽覽經綸,能準確地以哲學進行理性思辨,他透析了人性,但也因此使他害怕人性,於是他選擇了流浪一途,從社會中永遠逃離。
沒有錯,由人所組成的社會當中,處處充滿了慾望、虛偽、欺騙、詭詐、論斷、逼迫等種種不義的事情,甚至我們號稱以基督為首、引以為傲的教會體制內,有時也變成了嚴厲的刑場,在所規範的既定架構中,刻意又荒唐地施行自以為是的救贖與赦免,而真正的公義與憐憫卻淪落為眾議之下的犧牲品。
盡管如此,當我們的周遭發生不公義或需要關懷的事情時,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難道就兩手一攤?即使我們的力量微薄、就算我們沒有崇高的地位或身分,難道就應該視若無睹、躲到曠野中彷彿若無其事?試想耶穌雖然喜歡獨自在曠野中親近天父,但祂卻仍然選擇回到人群,為門徒洗腳,甚至為了不信的人們擘開了祂自己的身體,祂明知其下場是被嘲笑、被鞭笞、被釘死,卻仍然要做,仍然定意要把自己的生命分享給眾人,將自己的愛如寶血湧流般地獻祭出去。
影片的最後,克里斯孤單且無助地在書上寫下他深刻的心得:「只有分享才能帶來真正的幸福」(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),然而,我們要學習效法基督,努力將愛與憐憫散播給需要的人,同時我們不可自豪,因我們的生命與其豐盛皆為神所賜與,如經上記著: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」(約壹4:19),也正如黎巴嫩詩人紀伯倫(K. Gibran)在先知一書中所說:「因為事實上,是生命給予生命,自認為給予者的你不過只是個見證人。」
- Apr 03 Sun 2011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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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斯加之死 (Into the Wil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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